关于在会员企业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工商联的通知要求,现将我会在会员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
1、各会员企业都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做到制度上墙,人人有责。
2、各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3、各企业项目部、车间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和专职安全员,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和生产。
4、各企业专兼职安全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注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车间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5、各企业对本单位的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6、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企业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襄阳市福建商会
2020年6月19日